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大数据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7个方面共18条工作举措,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塑强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力争三年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10%。 近年来,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措施》强调,要强化数字技术突破,提升数字技术供给能力。每年实施一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鼓励长周期支持模式,提升数字技术原创策源能力。实施数字技术攻关工程,聚焦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关键领域,以“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每年部署不少于20项关键技术攻关任务;建立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库,每年谋划推出100个重大数字产业项目。 我省将加快构建数字技术梯次实验室体系,建强用好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快量子国家实验室济南基地建设,建强高端智能家电、虚拟现实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工业大脑、基础计算架构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共享平台,聚焦高端工业软件、未来网络、虚拟现实等重点方向,打造“5351”数字经济创新平台体系。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育强数字经济主力军。《措施》提出,3年内新培育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以上、数据要素型重点企业100家以上,全国电子百强、软件百强企业达到10家左右。每年新培育10家左右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10家左右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施300项左右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打造数字产业新增长点。省市联动高水平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为数字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一站式”“生态化”服务。加快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示范基地等布局,推动数字领域科技成果“边研发、边转化”。加大数字领域科技成果奖励力度。 抓住人才这个第一资源,实施数字强省重点人才引育工程,建立“数字工匠”培育库,在细分领域设置泰山学者申报专项,每年支持引育数字领域紧缺型、引领型高端人才不少于30名。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大创新平台中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人才团队以“特聘专家+青年专家”方式组团申报泰山学者。创新推行CDO(总数据师)制度。 实施科技示范赋能行动,加快培育壮大数字产业集群。开展产业数字化提质增效行动,推动超过2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达到70%,“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率达到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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